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品牌建设,发展品牌经济,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2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发〔2017〕4号)及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