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企业科技创新环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转型升级,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