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高邮市企事业单位进行科技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使各种生产要素向科技创新和高端产业集聚,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区域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的政策措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