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南岸区、经开区研发经费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动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
第一条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已享受市级研发准备金制度补助政策的企业,区财政比照市级补助额度给予50%配套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