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华区政府出台了《质量奖管理办法》和《质量和品牌奖励管理办法》,对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技术革新、品牌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组织或个人进行奖励,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新华区政府质量奖是新华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分设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授予在新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质量管理业绩显著,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省内同行业处于先进行列,对新华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个人奖授予在质量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区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项有效期四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获得区政府质量奖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颁发证书和奖牌(奖杯),分别奖励人民币10万元、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