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省科技创新40条)(苏政发[2016]107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省知识产权18条)(苏政发〔2017〕32号)的文件精神,围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综合我市“产业强市30条”、“科技创新20条”的政策措施,制定我市《关于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并于2017年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文件共四块内容,分别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四个方面制订若干措施,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重点包括: